作者:安翠花 毕宪顺(青岛恒星科技学院)
产教融合是在政府推动和产业需求导向下,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,行业企业和教育教学相结合,将课堂教学和生产实践相结合,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培养模式。产教融合活动涉及政府、企业、高校和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,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、地位和影响力不尽相同,且多方利益交融,是社会多元主体合作的活动。
产教融合还可以解读为一种理念,即各相关方面为了达到共同目标认可和遵循的理念和原则。产教融合理念的深化和发展,形成人才培养协同育人“共同体”。创新人才培养协同育人“共同体”,需要构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。
健全组织运行机制——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有力保障
发挥政府主导作用。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约束性法律法规,通过明确各主体的权利、义务、规定和违约责任等形式推动落地,确保各主体在开展产教融合过程中有政策依据;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,从政策上加强对产教融合工作的引领和指导,利用组织、协调等优势对产教融合过程进行监管、考核,保障产教融合有序开展。
优化“动态发展”的路径。将专业结构、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体系、师资队伍的动态发展融入产教融合全过程,包括从产教深度融合形成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、企业项目成果孵化以及校企共建实验室等,借鉴国内外产教融合先进经验,动态提升产教融合纵向和横向发展质量。
建立校企融合发展的规制。学校和企业作为两个重要的相关主体,要想实现长效融合发展,首先要建立双方“平等协同”的组织管理机制,以企业产业需求为产教融合项目,双方共同参与,分层次合作,共享项目成果,形成互助互融、共同管理的融合机制。其次要建立校企定期沟通机制,并遵循“平等互利”的原则签订校企合作协议,明确双方的职责、权利和义务;秉承“平等协同”精神,以互利共赢为目标,将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,实现校企长效融合发展。
建立创新驱动机制——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内生动力
发挥主导、主体作用。首先,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,从政策上加强对产教融合工作的引领和指导,利用组织、协调等优势对产教融合过程进行监管、考核,保障产教融合有序开展。其次,企业要将自身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,积极主动地参与高等学校产教融合体系构建工作,与高校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,不断优化产教融合模式;最后,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,构建完善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,进而推动自身发展。
促进各方协同发展。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、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、实践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、毕业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对接等方面,将政府、高校、企业和行业打造成一个有机整体,实现协同育人。
构建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模式。政府、高校、企业和行业多方加强合作,探索新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,围绕产业需求开展顶层设计,推动产教融合体系从单维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,构建有益于多方参与的实践教学体系,通过订单培养和顶岗实习等方式开展校企合作,吸引企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、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等环节,加强学校和企业在科技创新、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等领域的衔接,促进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新模式。
形成资源共建共享机制——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活力源泉
共建共享产学研资源。以产业需求为引领,产教协同制定教学目标、开发课程、完善教学内容、保障实践条件等精准对接企业和行业需求;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基地,企业生产的场所作为学校实践教学的实训基地,生产设备作为实践教学的实训设备,企业的工作任务作为学校实践教学的作业,企业和学校的科研研究反哺教学。这样一来,在培养优秀人才的同时,既创造了价值,又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熟练掌握、应用企业的技术产品,还推广了企业的技术,为企业的产品开拓了未来市场,企业也可以获得优秀毕业生,减少岗前培训时间和培训资源浪费,实现多方主体共赢。
共建共享研发平台和创新团队。产教融合的关键在于“引企入教”,融合的支点在于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,尤其是教师的“应用性研究的能力”。高校和企业结合专业服务产业的方向选择相应产业领域,联合搭建校内外互补的技术研发平台,依托技术研发平台共建技术研发团队,开展产业领域内产品研发、技术革新及各级技术攻关项目的申报;专业教师通过参与技术研发项目,及时获取产业发展的最新技术,提高产业技术服务水平和教学水平;企业吸纳学校专业教师参与产品技术研发,既壮大了研发团队,增强了研发能力,也节约了研发费用,提高了研发效益。
共建共享项目成果。高校与企业通过典型项目合作带动深入合作与长期发展,共同打造专业教师团队,团队中既有理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,又有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。把企业的技术和资源引入课堂教学,使课堂教学生动有效,吸引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;专业团队成员通过开展教研活动,参与探讨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体系建设等环节,也可以提高专业理论水平;通过双方专业教师团队理论与实践齐抓共建,共同打造高效课堂,使人才培养真正做到以行业需求为导向、理论与实践并举,培养出高质量人才。这样一来,既完善了校企一体化协同育人“双导师”融合机制,又创建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协同育人新模式。
共建共享育人信息。首先,可由政府主导建立和监督信息服务平台,及时发布本区域高校育人信息,以及相关院校的专业设置、实习岗位和实践教学等方面的需求及情况,使各行业和企业能及时了解可参与的项目,选择合适的方式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来。其次,学校、企业和行业等主体可安排专人维护和收集平台上与各方相关的信息,使各主体能及时、高效地发现各自需求,通过在网站上收集的相关信息,学校可以根据行业需求动态调整课程设置,优化教学体系,企业可以实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职业技能,也有利于企业更便捷地获取紧缺型人才。
构建支持保障机制——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坚实基础
激发各主体内在合作动力。政府相关部门可宏观调控,推出激励机制,构建和完善对高校办学经费的投入机制,可考虑对参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企业实施税收优惠、银行低息贷款等政策优惠制度,保障各主体利益,激励各主体积极参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;可定期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调研工作,针对阻碍协同育人落地的原因,制定对应的衔接政策或实施办法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调动各主体的内在合作动力。
保障各主体利益回报动力。首先,可制定对企业的政策激励和补偿机制,对投资产教融合项目的企业给予适当政策优惠或补偿,保障企业的利益,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;其次,可建立和完善对高校的激励机制,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,激发办学活力,在专业动态调整方面给予政策、资金和人才支持,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。
强化政府的监管调控作用。政府相关部门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,更好发挥监督指导作用,监测与评估产教融合实施的情况并及时向产教融合各参与主体、相关部门反馈并纠正偏差,各主体在政府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,建立相应的管理政策和落地落实,保证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建立协同育人多元评价模型。构建产教融合多主体一体化评价体系,评价主体既有高校教育专家,也有企业技术专家,他们共同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。评价标准既涉及教育教学评价指标,也涉及企业实际岗位技能和工作分析评价指标,确保依据科学的方法对协同育人目标全方位、多角度综合评价,对协同育人效果进行客观评价,及时发现和解决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稳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关系,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良性循环,保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目标实现,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。